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购物需求,超市、零售店日益增多,但零售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潜在问题,超市、零售店为了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都开始运用商品条码规范管理产品,大大节省了顾客的时间。
通过商品条码自助结算
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,消费者自助结算已成为线下购物付款的一种趋势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可以通过手机或其他自助结算设备扫描商品条码自行结账,*排队等待,大大提高了商**结账速度。同时,自助结算还解决了零售企业人力问题,在为顾客节省排队付费时间的同时提供了新的购物体验。
商品条码帮助顾客节省排队时间
收银员在收银时,只需要用扫描器对准商品条码进行扫描就能自动从商**系统中获取商品条码中的产品代码以及相应的产品信息,并以价格形式反映在POS机上,实现快速收银,同时还能将价格准确地展示给消费者,让消费者做到“明白消费”。
商品条码的运用大大节省了消费者的时间,希望零售企业能有效利用商品条码功能,为消费者创造越来越优质的购物体验!
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,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必将赢得更多的活动空间。要与国际惯例接轨,适应国际经贸的需要,企业更不能慢待商品条形码。
由于条码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结合使用有很多优点,所以它不但在商品流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,在其他领域如邮电、银行、图书馆、物流管理、甚至当今较热门的电子商务、产、供、销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中都得到广泛的应用。所以还有很多用于管理的条码也应运而生,比如128条码,39码、交叉二五码、CODABAR码等,这些条码都是用于管理系统的一维条码。
非零售商品是指不通过POS扫描结算的用于配送、仓储或批发等操作的商品。其标识代码由**贸易项目代码(GTIN)及其对应的条码符号组成。
药品、医疗器械等医疗保健产品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与安全,受到**部门与广大人民的高度重视。遵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、药品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加强医疗保健产品分类管理,严格生产、经营过程控制,我国实施了医疗保健产品分类管理、包装标识管理、医疗保健保险制度以及“医药分家”等举措,医疗保健产品的流通从“制造商→医院→消费者”这种单向、封闭的流通模式转入了开放式的市场流通模式。如何对药品、医疗器械等医疗保健产品进行标识及信息的传递与共享,是当今医疗保健领域所关注的重要问题。**统一编码标识系统适用于多领域、多环节的物品标识,可以克服行业和企业**编码系统的封闭和局限,帮助企业提高在**贸易与供应链管理中的效率和透明度,降低企业运作成本。该标准体系能满足我国药品、医疗器械等医疗保健产品的经贸业务与供应链管理需求,可用于对医疗保健产品的跟踪与追溯。据统计,**已有150多个国家采用GS1系统,在医疗保健领域,日本、德国、英国、法国、澳大利亚等60多个国家采用GS1系统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医疗保健产品进行标识管理。使用GS1**统一标识系统,医疗保健领域将受益于自动识别技术、追溯系统和数据同步,能够实现:减少药物**差错;****范围内的追溯和鉴别;提高供应链效率。为了全面做好**通用的商品条码技术体系在我国医疗保健领域的应用推广工作,编码中心于2008年成立了医疗保健推进工作组,工作范围涉及医药POS、医药物流、医院、医保、医药数据库等医疗保健领域多方面工作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7月20日公布施行的新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明确指出,企业应建立药品追溯系统,实现药品可追溯。
近些年,商品条码在我国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。然而,在商品条码的使用中,依然存在一些问题,例如商品条码标识的伪造、冒用、乱用及条码标识质量低等,影响了商品的流通。
1)**期使用商品条码
很多企业在商品条码**过使用有效期后仍然继续使用,按照规定,经申请批准注册的商品条码有效期为两年,期满后应申请续展,逾期不续展则失去继续使用的权力。
根据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规定: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,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。
2)滥用、冒用条码
有些厂商不了解商品条码技术和办理商品条码的有关要求,看到市场上众多商品标有条码,纷纷在商品标签上印制各种条码。因此,伪造、冒用、错用、滥用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根据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*三十五条: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,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,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,责令其改正,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。
*三十六条规定: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、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,责令其改正,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。
因此,伪造、冒用他人商品条码属违法行为。为了您的企业信誉及商品的正常流通,请规范使用商品条码。
商品条形码是商品的一身份标识,是商品在市场流通的“身份证”和“通行证”,是商品进入**级市场、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。使用商品条形码可以为制造商、批发商、零售商带来更多便利。
条码概述-条形码识别原理(条码识别原理) 条码是由美国的N.T.Woodland在1949年首先提出的。
EAN商品条形码亦称通用商品条形码,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,通用于世界各地,是目前国际上使用较广泛的一种商品条形码。EAN商品条形码分为EAN-13(标准版)和EAN-8(缩短版)两种。
商品条形码的诞生较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,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商品条形码。据统计,目前我国已有50万种产品使用了国际通用的商品条形码。